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推动高校共青团于2021年底改革落实到位,本着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原则,我校团委对照《广东省高校共青团改革评价自评表》认真开展自评,现将自评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校团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娜,gzhszyxytw@126.com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0-22日。
附件:《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员会改革自评文件》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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