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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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团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团章规定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团费管理工作,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团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作出如下规定:

一、团费管理

1、团费由院团委统一管理具体财务工作由院团委书记负责;

2、下拨到各二级团总支的团费由该级团总支书记管理,负责团费申请和支配工作

3、团费比例的划分。参照相关团费规定,每年收缴的团费总额划拨40%作为系部团日活动经费,60%上交院团委作为学院团日活动经费以及上交团省委费用

4、各系团总支要加强对团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团费管理工作人员发生变更时,要严格按照团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5、团费管理、使用情况要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二级总支学期应当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院团委上报团费管理、使用的情况,接受院团委的审议和监督。团支部应当每年向团员公布一次团费收缴、使用情况;

6、对违反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团费使用

1、使用团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开展团内培训;

2)购买团旗、团徽和其他团务用品;

3)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等;

3、各系团总支应每年制定团费使用计划,有需要使用团费时应提前向院团委提出团费支出申请,填写《团费支出审批表》(见附件1),列明申请理由、申请金额、使用计划等事项。院团委将综合考虑各系团总支上缴团费、申请团费用途和团的工作开展等情况作出批示。下拨的团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院团委将不定期对下拨团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

1、团费支出审批表

2、2017-2018学年各系团费收缴汇总表

                                                          院团委

                                                       2018年3月8日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团费支出审批表.docx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2017-2018学年各系团费收缴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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