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院团委直属学生组织:
本学年度,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团的自身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素质教育、社会实践、良好校风学风建设、学生社团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期间,我院各级团学组织积极申报、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广大同学热情参与、挥洒汗水、默默奉献,校园文化建设蒸蒸日上,呈现出新的面貌。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团学工作,激励我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共青团年度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秀团务工作者
1、评选对象:院团委教师委员
2、参评条件:
(1)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宣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能自觉学习钻研团的业务知识,善于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工作热情,敬业爱岗,任劳任怨,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品德高尚,修养良好,工作中有大局观念,公道正派,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4)能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注重创新,积极开拓新的工作载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担任团委委员职务满一年。
3、参评程序:
参评的委员如实认真填写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党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审批。
(二)优秀学生组织指导老师
1、参评对象:院团委教师委员
2、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深受学生爱戴;
(2)热心学生组织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指导工作认真、投入,兢兢业业,甘于奉献,深受学生的尊敬;
(3)有效地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4)担任学生组织指导老师职务满6个月。
3、参评程序:
参评的委员如实认真填写优秀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申报表(见附件2),经所在党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院团委审批。
(三)校园文化活动工作积极分子
1、参评对象:在策划、组织、开展(含表演)校园文化活动的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2、参评条件:
(1)主动积极参与策划、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不怕吃苦、能真正起到得力助手作用者优先;
(2)在运动会、各类晚会、开闭幕式等参与表演一次及以上,听从指导、排练积极、节目精彩者优先;
(3)参评人所在部门同学对其工作态度和工作实际普遍认同;
(4)学习目的明确,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本年度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等违规违纪现象。
特别说明:凡参与抵制学院调整2012级工科类顶岗实习安排并闹事的学生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3、参评程序
参评学生向所在团总支(直属组织)提交相应申报表(见附件3),团总支(直属组织)通过民主程序确定候选人,报院团委审批。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4”)
三、材料填写、报送方式和开展时间
1.推荐材料分申报表和汇总表两大类,具体表格见附件。
2.报送方式:表格归入文件夹,务必以“系别(组织名称)全称+年度表彰(13-14学年)”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至邮箱gzhszyxytw@126.com。
3.开展时间:
(1)第一阶段(6月5日——10日):
各参评人员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6月10日上午11:30,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2)第二阶段(6月10日——18日):
各系团总支(直属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确定获选人资格。于6月19日上午11:30将相关电子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盖公章)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3)第三阶段(6月18日——20日):
院团委评定小组择期召开评审会议,审议材料,确定候选人资格。
(4)第四阶段(6月23日——27日):公示阶段
本阶段将对所有候选人集中公示一周,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和评议。如有异议,并有确实有效的材料证明不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将取消资格。
(5)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9月中上旬,院团委择期召开2013-2014学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希望我院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高度重视年度评优表彰工作,根据学院团委评优表彰的整体安排意见,认真做好本单位推选工作。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优秀学生组织指导老师申报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校园文化活动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doc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4:《优秀团务工作者汇总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5:《学生组织优秀指导老师汇总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6:《校园文化活动工作积极分子汇总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7:《名额分配表》.doc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