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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的决定

 

广华商职团〔201230

 

关于表彰2012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的决定

 

为响应胡锦涛总书记“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号召,院团委下发了【201218号文件。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学习文件精神,围绕相关主题,自觉地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主动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在社会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涌现一大批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为了巩固和扩大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激励青年学生投身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各系申报、评选、推荐的基础上,院团委研究,决定对徐晶等36名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徐晶、许文锋、罗灏、李志烨、朱颖欣、罗伟劲、林楚鹤、廖圳桥、崔颖、周莹、吴杨惠、何琪虹、张雪瑶、黄媚、钱玉彬、彭惠文、潘秋婵、叶志东、何泫志、唐斌、梁辰、梁秋雯、李志广、何林德、梁诗琪、詹婷媚、朱舒敏、叶泳珊、李洁婷、冯焕珍、谭带娣、黄东菊、郑晓棉、许俊楠、陈朗、梁子维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要不断进取,在今后的社会实践中,进一步开拓创新,争取更大成绩;希望广大学生向获奖者学习,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服务社会、服务基层、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希望各级团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长期、深入地开展,通过实践,让大学生增强知识,增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作出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表彰  社会实践  优秀个人

抄报:陈达美院长,黄挂标书记,张武华副院长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211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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