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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的通知

 

广华商职团〔2014〕2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学雷锋”志愿服务

活动月的通知

 

院团委各直属学生组织、各系团总支:

2014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的51年纪念日。为了进一步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引领我院师生进一步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展现我院良好的文明风尚。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在3月份开展以“雷锋精神我践行·文明风尚伴我行”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雷锋精神我践行·文明风尚伴我行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上旬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下旬

(三)总结表彰阶段:纳入5月份的“五四”总结表彰

三、活动项目

 “无偿献血”活动、“我的校园我清洁”义务劳动、爱心支教活动、慰问福利院、关爱留守儿童、“我身边的雷锋”评选活动、“心中的雷锋”主题谈论团日活动等。

各组织可在紧密围绕主题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自创项目,组织实施。

四、活动要求

1.宣传动员。各组织要认真重视本次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QQ群、微博、班会等宣传手段,号召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切实增强感恩、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向雷锋同志学习”,践行志愿服务活动。

2.组织实施。各组织要紧密结合学院相关部署和本部门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活动内容上,要做到明确重点,突出特色,落到实处;在组织过程中,要注重沟通配合,统筹安排,科学规范。

五、总结表彰

(一)发现典型,加强宣传。各组织要认真做好活动过程中的信息和图片收集工作,挖掘典型集体和个人,及时地将先进事迹向全院师生宣传。

(二)总结经验,形成机制。各组织要及时总结活动月的有益经验,改进不足,尤其要前瞻性、统筹性地深入思考活动组织模式,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院团学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评选先进,隆重表彰。活动结束后,请各组织准备活动总结(PPT形式,图文并茂),院团委届时将结合上报的材料,树立一批教育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择时隆重表彰。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纳入“五四”表彰的依据。

 

 

 

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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