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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调整会计系团总支负责人的批复

 

 

广华商职团〔2014〕3号

 

关于同意调整会计系

团总支负责人的批复

 

会计系团总支:

你们报送的《关于调整会计系团总支负责人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同意任姚柏洲同志为会计系团总支书记,免去何标同志团总支书记职务。

以上任命自发文之日起至下一届团学代表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复!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调整  负责人  批复

抄送:陈达美院长,黄桂标书记,张武华副院长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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