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华商职团〔2014〕6号
关于做好第九期党课培训学员
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院团委各直属组织:
为做好我院第九期党课培训学员的推选工作,根据院党委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具体事宜形成方案如下:
一、学员分配
1、学员人数:本期计划安排师生学员共215人,教师15人。
2、学生学员构成:本期计划推选11级和12级学生共200人,其中院团委直属组织(含团办、学生会、广记站、社团联、艺术团、青协)推选19人,各系和技校推选181人(详情见附表1)。
3、各系推选的学生学员构成:应主要来自辅导员指导下的各班团支部推荐;为支持系团学工作,可安排适当的学员名额给系团总支学生会,但不应超过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系团总支书记报请系领导确定。
二、推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已自愿交送入党申请书;
2、自愿报名参加本期培训且能按时出勤及遵守课堂纪律;
3、能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学生管理规定。
(二)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有违法或犯罪记录者;
2、截至4月8日,仍有不及格科目者;
3、被院学生处或所在系通报批评者;
4、本学期旷课10节以上或晚归5次以上者;
5、各系自主商定经系领导同意的其他一票否决情况。
(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优先推选
1、上学期学习成绩优秀者(全班前20%);
2、参加国家、省、市级比赛且拿到奖项者或参加校级比赛获得前三名者。
3、任各级学生干部且能起到得力助手作用者;
4、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优秀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迎新志愿服务,校运会志愿服务,迎新、元旦、毕业晚会参演或志愿服务,献血、义卖、义捐、拾金不昧、清洁环保、帮助同学、慰问困难等;
5、各系自主商定经系领导同意的其他优先推选情况。
三、职责分工
1、此次推选工作中,院党委是领导单位,院团委是业务指导部门,院团委秘书部是监督及举报受理中心。推选单位或负责人在推选过程中徇私舞弊导致学生反映强烈者,报院领导会商处理。
2、院团委各指导老师是所带学生组织推选工作的负责人,各系团总支书记是所在系推选工作的召集人。
四、推选程序
1、4月9日,各系团总支书记召集所在系全体辅导员商定系内名额分配方案,报系领导同意;
2、4月11日前,在严格执行推选标准的前提下,各系辅导员指导所带班级的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并结合推荐结果和班主任意见,确定学员名单;系团总支学生会安排名额的,系团总支书记在严格执行推选标准前提下,结合班团支部和辅导员推荐意见,报请系主任同意,确定学员名单。学员确定后及时发放教材,同时收取教材费;
3、4月11日11:30前,系团总支汇总完本系学员名单上交院团委(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系团总支印章,并由系党总支或党支部签章;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gzhszyxytw@126.com。
4、4月11日11:30前,院团委按院领导及学生处领导意见,结合各系已提交的名单和院团委各直属学生组织成员的综合表现,推选出院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的学员名单;
5、4月11日14:30前,院团委汇总院、系推选名单上报院党办;
6、各系可结合本系实际,在民主、公平的原则下,商定各自的具体操作办法。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名额分配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统计表.xls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