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华商职团〔2011〕14号
关于收缴2011——2012学年度
团员团费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也是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抓好各系团支部建设、促进广大共青团员在团组织带领下不断成长,根据院团委近期工作安排,现对我院2011——2012学年度团员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1、团费收取以班为单位,每位团员每月应交团费1元,累计收取一年的团费,每位团员应交团费总计12元。
2、各班团支部将团费收齐后,须对本班团员上交的团费做出登记,与登记表一起上交各系团总支。
3、各系团总支将各班团费收齐点清并对团费登记表整理汇总后,于2011年12月1日下午5点前上交院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共青团 团费 收缴
抄报:陈达美院长,黄桂标书记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1年11月2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