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塑造典型和树立榜样,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激发同学们争做先锋的活力,根据《关于做好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4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华商职团 〔2024〕6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2024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经我校学子积极申报,由各二级团组织初审,校团委复审,五四评优小组终审,报学校党委批准等程序,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4年五四评优表彰评选现已全部结束。现将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4年五四评优表彰结果公示如下:
授予“智能工程学院”、“健康医学院”和“教育与艺术学院”3个单位“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授予“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22年级1班支部委员会”1个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授予“梁杨清”等3名教师“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授予“谢文静”等19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授予“管雪梦”等35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称号;
授予“李 柯”等151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授予“梁艳君”等48名同学“优秀志愿者” 称号;
授予“信息工程学院”等3个“优秀志愿服务团体” 称号。
授予“姚锡均 ”等3名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称号。
授予“林堉芸”等7名同学“优秀社团干部”称号;
授予“田径俱乐部”等7个社团“优秀社团”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组织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坚定信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激励广大青年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勇毅前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7日
受理部门: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608)
联系方式:020-82661969
附件: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4年五四评优表彰公示名单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