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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五四表彰名单已公布,这些集体和个人上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塑造典型和树立榜样,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激发同学们争做先锋的活力,根据《关于做好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5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华商职团〔2025〕6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5年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经我校学子积极申报,由各二级团组织初审,校团委复审,五四评优小组终审,报学校党委审查通过,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5年五四评优表彰评选现已全部结束。现将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5年五四评优表彰结果公示,拟授奖项如下:

授予“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健康医学院委员会”1个单位“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授予“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1个单位“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

授予“23行政管理1班团支部”等6个单位“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授予“赵巧鸿”1名教师“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授予“蔡雅诗”等25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授予“周梓婷”等35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称号。

授予“连林”等15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授予“魏锴锴”等83名同学“优秀志愿者”称号。

授予“刘鹤鸣”等6名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指导老师”称号。

授予“苏梓杰”等8名同学“优秀社团干部”称号。

授予“金融协会”等8个社团“优秀社团”称号。

授予“人工智能与数据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双校区)”等5个组织“优秀志愿服务团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组织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挥模范作用,再创新绩。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向他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五四精神,坚定信念,与时俱进,激励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毅前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0日

受理部门: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608)

联系方式:020-82661969


附件: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25年五四评优表彰公示名单

共青团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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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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