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系团总支的性质、目的、宗旨及其机构设置,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组织的纪律性和凝聚力完善各项管理机制,规范团总支工作,强化工作考核,帮助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的成员约束自己、遵守系团总支的各项规章制度,让各部门成员了解自己部门的工作职责,宣传我系团总支活动,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扩大我系团总支影响,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系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更好地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前教育系团总支是直属于院团委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学前教育系团总支从共青团工作特点出发,认真组织团员学习思想理论,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积极进行社会实践、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技能比赛活动,深入开展社会实践,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管理体系
(一)学前教育系团总支简介:
学前教育系团总支下设团总支办公室和学生会,会内实行干部负责制,层层管理。
(二)机构设置:
团总支办公室:组织部、秘书宣传部
学生会:纪检生活部、文体部、学习部
(三)各组织简介
团总支办公室:
是确保团总支工作顺利展开的中枢机构,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作用,统筹、协调团总支各学生组织的各项事务,力求使各组织在和谐的氛围中高效运作。
学生会:
是在系团总支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全系学生的群众性先进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构。着力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是系部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
(三)管理体系:
学前教育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实行干部负责制,层层管理:干事对部长负责,部长对秘书处、主席团负责,秘书处、主席团对相关指导老师负责,做到责任明确,条理分明。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五条 学前教育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全体成员在工作活动中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拒绝,对工作必须尽职尽责,及时完成任务。
第六条 学前教育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全体成员必须时时处处以良好的形象做好榜样,不得滥用职权。
第七条 以礼待人、和善待人、顾全大局,开展工作沉着冷静,认真、高效的完成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树立良好形象,各组织各部门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
第八条 各部门开展活动前须向秘书处或主席团提交活动方案,由秘书处或主席团审批后交指导老师做出具体安排,并会同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活动。
第九条 例会制度:
因从实际情况考虑,例会举行时间不作硬性规定,由秘书处、各主席团分别依照各学生组织近期工作需要安排并下发通知。与会人员按会议通知的内容要
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内容精炼简洁以提高会议效率。
例会实行考勤制度。与会人员需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时遵守纪律,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调成静音或震动状态,不得在别人发言时小声讨论。
第十条 考勤制度:
集体会议或活动,若无另外安排,全体成员必须出席;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者:按层层管理干部负责制向上级请假,严禁以任何不实理由或借口请假;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等同1次缺勤,无故缺勤3次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学前教育系团总支将给予解除聘任。
第十一条 学业要求:
凡加入学前教育系团总支各学生组织的同学,必须承诺必修课不得挂科,否则给予解除聘任处理。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十二条 团总支各学生组织经费在系部领导老师、团总支监督下独立支配。
第十三条 团总支各学生组织的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团总支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团总支办公室备案。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团总支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第十五条 团总支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办公室秘书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秘书长或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
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十六条 团总支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者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秘书处或主席团批准。
第十七条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第十八条 团总支举行的相关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秘书处授权审查,并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团总支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团总支学生干部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以供参考。
一、考核目的
对学生干部在学生会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前教育系第四届团总支各学生组织全体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团总支学生干部奖罚的重要依据。根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对团总支学生干部进行评优评先和处罚。
三、考核细则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个人获得系级以上的奖励者每次酌情加1-3分。
③部门工作效果显著,在学校举办的大型比赛中系部成绩显著,主要活动负责人及活动积极者每人加1-2分。
④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受团总支书记、指导老师、秘书处或主席团表扬者每人每次加1分,为系部做出突出贡献者,每次加1分。
A.本部门工作出色,能够很好地完成主管老师及主席团交待的工作,能够积极配合其余各部工作者,加3~5分。
B.在与其他部门协调工作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其余各部工作者,加3~5分。
⑤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次要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也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指标。
A.在部门工作中能很好的完成部长交待的工作,对待部门工作积极负责,加5~10分。
B.在与其余各部交流、工作时能够很好地进行协调工作者,加3~5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团总支干部根据院、系部工作重点和系各学生组织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工作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相关人员扣2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计划总结不符要求者,相关人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相关人员扣1~2分。
各部举行活动,必须在活动之前上交活动策划,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总结与工作简讯
A. 写活动计划或总结以及工作简讯的每缺一份,相关人员扣2分。
B. 活动计划或工作总结及工作简讯不够认真的,不符要求者,相关人员扣1~2分。
C. 活动计划或总结及工作简讯迟交的按情况,相关人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系团总支等组织或各部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对部门相关事项能够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工作要求。
A 缺席一次 扣3分。
B 会议要求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2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此外,无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等同1次缺勤,无故缺勤3次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学前教育系团总支将给予解除聘任。
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秘书处、主席团或指导老师汇报的扣4分。
④开展工作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⑤被投诉者情节较轻者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扣5-10分。
⑥团总支学生组织各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主要责任,本部的工作完成情况是考核部长工作的重要指标
A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不佳出色,未能在期间完成主管老师及主席团交待的工作者,扣3~5分。。
B在与其他部门协调工作过程中,未能积极配合其余各部工作者,扣3~5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系团总支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二十条 团总支各学生组织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